山东财经大学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性质
山东财经大学摄影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山东省摄影家协会、齐鲁摄影学会、山东省高校摄影学会指导下,本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协会宗旨
以摄影及有关艺术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各类健康、文明的文化艺术活动,充实我校大学文化建设内涵,促进学校融合与发展,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艺术修养。
第三条 协会主要职能
(一)组织摄影创作活动
组织会员采风和集体创作。拍摄反映我校发展建设和师生精神风貌的摄影作品;拍摄表现祖国大好河山的风光摄影作品和反映当代社会发展革新的纪实题材摄影作品等。
(二)组织摄影艺术交流活动
不定期举办摄影比赛、展览及培训、讲座等艺术交流活动,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摄影水平和艺术修养。
(三)为会员参加更高层次的摄影团体和组织建立桥梁
本协会将定期向省摄影家协会、齐鲁摄影学会、省高校摄影学会等高层次的摄影组织推荐优秀会员和优秀作品。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申请入会条件
本协会实行会员自愿申请入会的加入方式,基本条件有: 1.校工会会员。2.同意本协会章程。3.热爱摄影艺术。4.有基本的摄影器材和摄影基础。
第五条 申请与批准
教职工申请参加摄影协会,须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校工会摄影协会同意,并经摄影协会理事会批准,方可成为摄影协会的会员。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每年按时交纳会费(交纳会费50元。)
(二)积极拍摄反映山东财经大学建设发展的图片。
(三)在协会组织的采风、创作等活动中,会员有按照要求向协会交一定数量作品的义务。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协会会议,参与协会有关问题的商议;
(二) 向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协会的发展;
(三)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理事会及其职责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30名,由会员民主推选产生。主要职责有:(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二)审批吸收新会员。(三)向会员做工作报告。
第九条 主席团及秘书处
摄影协会理事会下设主席团和秘书处。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 若干;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
第四章 经费来源与使用
第十条 经费来源
协会日常运转经费主要来源是会员会费和社会赞助。校工会也可根据有关规定匹配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十一条 经费使用
(一) 协会日常开支。
(二) 用于组织讲座、交流等活动。
(三) 参加本协会组织或省级以上影赛、影展等活动入选作品的放大与制作。
(四) 会员摄影器材以及外出采风的主要费用由会员自筹。
第五章 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有以下行为的劝其退会
(一) 有损坏协会声誉行为的。
(二) 有影响协会稳定团结行为的。
(三) 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可劝其退会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摄影协会理事会
山东财经大学摄影协会
2012年12月
山东财经大学教工摄影协会报名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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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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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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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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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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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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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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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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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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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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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使用的
摄像器材
及摄影简历(包括获奖发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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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签名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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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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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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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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