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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困难教职工有关信息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8

关于报送2021年困难教职工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拟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对困难教职工送温暖活动,现将报送困难教职工有关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报送条件

1.符合在山东工会精准帮扶平台建档条件的教职工。即全年家庭总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必要支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2.下列情形不符合报送和建档条件。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3.符合在山东工会精准帮扶平台建档条件,但因故造成生活确实困难的教职工,要从严掌握。重点是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三、在调查摸底困难教职工困难情况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以外伤害的,要详细了解和权衡一下其自费治疗费承担和家庭生活情况;相比较之下尽可能区分困难状况的轻重缓急,再行考虑是否报送。

2.若本人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患有重大疾病且没有固定收入、自费医疗费负担重,造成生活困难的,亦可考虑列为报送对象。其他情况的,暂不考虑在内。

3.若其配偶、成年未婚子女未患有大病或遭受重大以外伤害、仅为无业或无固定收入,且家中其他人无疾病或无重大突发事故等情况,家庭生活状况没有达到“入不敷出”程度的,暂不考虑列为报送对象。

4.“家庭成员”的范围主要为配偶、未婚子女。

5.了解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只要看其“家庭收入”和“家庭必要性支出”情况。“家庭必要性支出”是指包括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造成的支出费用(因疾病使用医保报销的费用数额不计算在内)。

6.“重大疾病”主要是指恶性肿瘤、白血病、重要器官功能衰竭、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持续性植物人状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等。

四、相关要求

符合报送条件教职工各单位要如实逐项填写《困难教职工档案表》(附件1)和《2021年送温暖活动慰问困难教职工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表格于12月2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表格签字后交至校工会。

联系人:冯爱华,联系电话:81791990,电子邮箱:ghfwh01@163.cn

附件:

1. 附件一困难教职工档案表.doc

2附件二2021年送温暖活动慰问困难教职工信息汇总表.doc

 

 

校工会、妇委会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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