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精准识别困难教职工,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范围:重点帮扶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 为保证让真正困难的教职工受到帮助,各二级工会需认真对困难教职工进行全面、深入地摸底调查,掌握困难教职工实际情况,按照帮扶范围严格审核后上报(一般性家庭困难不在此次慰问对象范围内)。
三、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困难教职工申请,确定拟建档人员,并做好困难教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
四、上报人员请认真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见附件2),所填数据一定要真实、全面,经本人签字确认,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务必于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前将纸质版报校工会(燕山校区办公楼6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ahjn @126.com,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爱华 联系电话:81791990
校工会 妇委会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填报说明.doc
附件2:困难职工档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