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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6

各二级工会:
  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会将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510元)的教职工;二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三是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二、 因为名额有限,为保证让真正困难的教职工受到帮助,各二级工会必须按照发放对象标准严格审核后方能上报,一般性家庭困难不在此次慰问对象范围内。
  三、 上报人员请认真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格》(见附件2),所填数据一定要真实、齐全,表格要求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前报校工会,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校工会财务福利部部长 冯爱华
  地 址:燕山校区办公楼619房间
  电子邮箱:fahjn @126.com
  联系电话:81791990
  



校工会 妇委会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填报说明.doc

附件2:困难职工档案表格.doc

上一条:关于女教职工重大疾病安康保险团体参保(续保)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统计烈属、军属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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