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流程主要有单位报名、开具限购证明、缴纳认筹金、现场集中选房等四步,具体如下:
一、各单位报名
各合作单位负责职工报名,主要统计职工的报名数量和户型需求情况,同时为保证此次团购的顺利进行,建议团购对象为本单位职工,职工可以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亲朋名义购买。团购认定门槛套数为50套。
二、缴纳认筹金、资格审核与开具限购证明
1. 缴纳认筹金
1) 缴款时间、地点:
时间:10月 25日至 11 月4 日,每日9:00-17:30。
地点:中海奥龙观邸售楼处(地址:奥体东路与龙奥北路交叉口往东500米路南)。
2) 缴款方式
现金缴纳:客户直接到奥龙观邸售楼处缴纳现金3万元。
POS机刷卡:购房人员须到中海奥龙观邸售楼处财务处刷卡交款,每人最多可刷两张卡。
2. 购房职工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联机打印《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
客户凭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等到奥龙观邸售楼处进行资格审核,经过资格审核(依据贵单位出具的盖单位公章的购房人明细表)后,购房客户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2份并领取联机打印并盖中海地产公章的《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1份。为提高效率,联机打印时间安排为:
2011年10月 25日-11月4 日 9:00—17:30
3. 开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1)所需资料
a) 已经填写完毕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1份;
b) 联机打印并盖中海公司公章的《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1份;
c)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
d) 婚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等);
e) 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分别提交);
f)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还应提交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拟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济南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原件。
g) 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受委托人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申报程序
a) 申请人持上述申报资料于到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地址:经七路88号,市房产大厦二楼东厅14-22号窗口)申请查询家庭已有住房信息(周末不休息,但办理业务窗口有所减少)。
b) 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提交资料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符合限购政策的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备注:为便于贷款,建议购房人同时要求房管局提供网签版、贷款版及纳税版各一份)。
三、 集中选房
1. 选房地点:中海奥龙观邸售楼处。
2. 选房时间:11月初(待定,另行通知)
3. 选房人须携带资料:
选房人身份证原件、交款收据、《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如由他人代选须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选房人身份证原件。
4. 选房流程:
(1)摇号。选房人凭以上资料领取摇号券,并将副券投入带摇号箱中。工作人员现场摇号,客户按照摇出的顺序进行选房。
(2)审核并选房。客户按照选房顺序到验证区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工作人员审核《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原件。
通过资格审核的选房人按选房顺序号依次进入选房区选房,每位购房人的选房时间限定为2分钟,超时仍未选房,工作人员有权请下一位次客户选房。选房成功的由工作人员填写房号确认单,未成功选房的将选房顺序号收回按作废处理。
(3)成交确认。选定房号后,选房人凭房号确认单、选房顺序号到确认区,填写《认购协议书》(含认购房号、面积、单价、总房款、已缴认购金等信息),由选房人签字确认,工作人员收回房号确认单、选房顺序号,选房结束。
重要说明:《认购协议书》以及日后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客户名称(购房人)须一致。
如对团购房源和团购操作流程有疑问,请咨询中海奥龙观邸营销策划部:
赵永佩:13853141118
贾泽恩:13969010357
山东中海华创地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