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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妇女人权保障的中国理念与实践

来源: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9

新时代妇女人权保障的中国理念与实践

——中国代表团团长黄晓薇在中国参加《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履约审议会议上的介绍性发言

2023512日)

尊敬的主席女士、各位专家,女士们,先生们:

很荣幸代表中国政府就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九次履约报告作介绍性发言。首先,我谨代表中国代表团全体成员,感谢主席女士的卓越领导,感谢委员会各位专家为此次审议所做的充分准备。

作为消歧公约缔约国,中国政府始终恪守公约精神,履行公约义务,按期提交国家报告。此次派出由中央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组成的高级别代表团参加审议。中央政府代表团成员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外交部、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负责促进妇女发展与权益保障的主要部门,我们愿以坦诚、开放的态度与委员会各位专家开展建设性对话。

主席女士、各位专家,为做好提交第九次履约报告工作,中国成立了由29个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共同撰写履约报告。报告起草高度重视非政府组织参与,工作组吸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参与撰写,多次征询性别研究和妇女发展领域二十多家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和全国31个省区市妇女组织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履约问题上开放透明、认真负责的态度。报告于20203月按期提交,全面反映了2014年审议以来中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政策、实践和成就,提供了落实委员会上次审议结论性意见的最新进展。20232月,中国政府根据委员会初审问题单,按期提交了补充答复材料。其中,香港、澳门特区的履约报告和答复材料由两特区政府各自撰写。

主席女士、各位专家,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2020年召开的全球妇女峰会和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妇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提出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等重要主张。自委员会上次审议以来,中国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迈上新台阶。下面,我从8个方面具体介绍。

第一,持续完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比如: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中国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不断强化发现报告、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的落实。2018年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妇女在土地权证上“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得到保障。2020年颁布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完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细化防治性骚扰等条款。202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全面修改,主要呈现4大亮点:一是最大限度采纳委员会上次审议意见,明确将“歧视”定义的“限制、排斥妇女”作为禁止性条款;二是规定了男女平等评估、妇女发展状况统计调查等制度;三是在健康、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等方面加强对妇女的特殊保护;四是完善了救济途径。通过这些修改,政府的主体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中国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国家层面和31个省区市均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第二,持续实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中国在20162020年、20212025年两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设置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专门章节,并将妇女发展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健康教育、民政事业、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等重大专项规划。中国人权行动计划设置妇女权益专节,保障阶段性目标实现。中国56个民族一律平等,少数民族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中国连续制定实施了四个周期的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妇女发展纲要全面回应妇女发展新需求,在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设置75项目标,93项措施,40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分工落实这些目标任务。全国31个省区市、260余个地市和2000多个县区都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的妇女发展规划。中国制定性别统计监测方案,设置1300余项直接反映妇女发展的指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分性别指标,定期公布妇女儿童状况统计资料。

第三,妇女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中国打赢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脱贫攻坚战,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4416万农村妇女摆脱绝对贫困,国家表彰的10名脱贫攻坚楷模中5名是女性,妇女是减贫贡献者,更是脱贫受益者。中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妇女平等享有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妇女、残疾妇女、老年妇女在内的6.6亿妇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较委员会上次审议时新增3.53亿人。包括妇女在内的8500万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及精神文化方面获得全面支持,900万困难和重度残疾妇女享受特殊补贴。

第四,坚持生命至上妇女健康水平大幅提升。中国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已超过80岁。2022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5.7/10万,较委员会上次审议时下降了27.6%,农村地区降幅大于城市,提前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三年疫情期间,中国针对孕产妇患者建立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孕产妇死亡率年降幅达4%以上。中国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倡议,重视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已面向农村妇女和城市低收入妇女开展免费宫颈癌筛查1.8亿人次,乳腺癌筛查近1亿人次,中央投入近25亿元救助贫困患病妇女。

第五,积极保障女童和妇女平等受教育权。过去十年,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4%以上,城乡9年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女童小学净入学率自2015年开始保持在99.9%以上,基本无性别差距,就学的残疾女生超过50%在普通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在校女生连续7年超半数,高等教育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中女生占比均超过男生。西藏、新疆实现了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2020年,中国15岁以上人口超过11亿,他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性别差距缩小至0.6年。中国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设立女童和妇女教育奖,激励更多人投身公平教育事业。

第六,着力消除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中国连续制定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坚持预防为主,开展专项打击行动,2013年至2022年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8万起,十年间拐卖案件降幅达到86.2%。秉持“零容忍”态度,加重对强奸、猥亵等性侵犯罪案件刑罚力度,持续发布典型案例,规范法律适用标准,发挥震慑犯罪作用。组织城乡社区工作者、妇联工作者经常性入户走访,为包括精神和智力残疾妇女在内的困难妇女和家庭提供服务。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行动,积极为受害人提供心理康复和社工服务。委员会上次审议以来,每年约有35万名妇女获得法律援助。

第七,积极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决策和管理。中国的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今年,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女性占比26.5%,较委员会上次审议时提高3.1个百分点,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中女性占比分别提高了5.1个百分点、6.8个百分点和7.4个百分点。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占比三分之一左右。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比达到54.4%26.8%,较委员会上次审议时分别提高6个和4个百分点。在城乡社区建立38万余个妇女议事会,成为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

第八,着力促进妇女参与高质量发展。中国女性就业人员占比保持在四成以上,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占55%,数字贸易、电商、直播等新就业形态中的妇女从业者占比约三分之一。中国出台专项措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成长,女科技工作者占比达到45.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库中女性评审专家超过7.8万人,占比接近30%,女性在科技决策中的参与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中国女性成为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她们的独立精神和独特作用受到全社会广泛推崇,影响并激励更多女性走在时代前列,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在促进中国妇女全面发展的同时,中国高度重视开展妇女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140多个国家的妇女组织、机构保持友好交往,进行交流互鉴,开展务实合作。连续向联合国妇女署捐款,支持联合国在消除暴力、歧视、贫困等老问题上加大投入,在解决性别数字鸿沟等新挑战上有所作为。力所能及向发展中国家妇女儿童提供物资捐助和能力建设培训,为全球妇女事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推动妇女目标成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早期收获。

主席女士、各位专家,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消除性别歧视仍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妇女城乡区域群体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对妇女的隐性就业歧视未完全消除,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有待提升,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个案仍有发生,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实现男女平等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前不久,习近平主席发出全球文明倡议。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共建一个文明和谐的世界,都离不开妇女的广泛参与,也将为妇女全面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我们将进一步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在此,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全体成员,欢迎主席女士和各位委员提出建设性意见,中国将认真研究采纳。中国也将继续与国际社会加强交流、深化合作,共同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

主席女士、各位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两特区因适用《公约》有关规定所产生的国际权利和义务由中国政府承担,其执行《公约》情况的报告由两特区撰写,涉及特区履约的情况由特区代表作阐述。下面,请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林雪丽秘书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韩卫局长分别作介绍性发言。

谢谢主席女士和各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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