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总体部署,2023 年启动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在全省建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宫颈癌防治体系,并最终实现消除宫颈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宫颈癌综合防治机制,促进宫颈癌早筛早诊早治,加快宫颈癌消除进程,保护和增进广大妇女健康。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宫颈癌防治服务体系,提高综合防治能力,通过为适龄女性接种 HPV 疫苗、在适龄女性中开展宫颈癌筛查、及时治疗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等三级预防措施达到有效防控并最终实现消除宫颈癌。逐步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构建社会支持环境,努力遏制宫颈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减轻宫颈癌社会疾病负担。
(1)试点推广 9-14 岁适龄女孩HPV 疫苗接种服务,到 2025年,至少 3 个市实现全市范围财政补助适龄女孩 HPV 疫苗接种服务;
(2)到 2025 年,以市为单位,35-64 岁适龄女性宫颈癌筛查率达到 50%,鼓励实现适龄女性免费宫颈癌筛查全覆盖;
(3)到 2025 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农村和城镇低保 35-64 岁适龄女性宫颈癌筛查率达到 90%;
(4)到 2025 年,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 90%;
(5)到 2030 年,持续推进 9-14 岁适龄女孩 HPV 疫苗接种试点工作;35-64 岁适龄女性宫颈癌筛查率达到 70%;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 90%。
二、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降低患病风险
(一)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和理念。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发布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科学宣传 HPV 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必要性等知识。针对流动人口、农村人口、困难群众、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重点人群,以及青春期、育龄期、更老年期等不同年龄段女性开发适宜的宣教材料,帮助妇女了解宫颈癌防治政策和服务项目,主动接受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发挥辖区管理职能,广泛宣传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学会和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社会倡导活动和公益广告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教育部门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健康行为的宣教,引导其建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殖健康素养,从源头做好有效预防。(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促进 HPV 疫苗接种。
加强 HPV 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存储、分发、供应记录,及时更新 HPV 疫苗品种,公布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名单,保障不同年龄段女性接种需求。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 HPV 疫苗接种试点,针对不同年龄段提供可行的接种方案,明确接种对象、疫苗选择、免疫程序、接种地点、工作机制及组织动员方式等各项内容,积极发挥学校在组织动员方面的作用,提升适龄女孩 HPV 疫苗接种意愿。探索多种渠道支持资源不足地区适龄女孩接种。资源充足地区,可对更广泛年龄范围的女性进行接种。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机构组织开展女职工 HPV 疫苗接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药监局依职责负责)
三、加强宫颈癌筛查服务,促进早诊早治
(一)健全宫颈癌筛查长效工作机制。
逐步提升适龄女性宫颈癌人群筛查率,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女性,完善流动人口在常住地接受筛查的配套政策,争取更多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和无业妇女接受筛查,促进更多妇女接受筛查。合理设置并公布筛查网点,推广预约筛查制度,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的筛查组织方式,方便妇女就近接受筛查。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积极推进宫颈癌机会性筛查。加强筛查后续诊疗的连续性,将筛查出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分别负责)
(二)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服务。
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案,定期开展宫颈癌筛查。加强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宫颈癌筛查服务。指导医疗机构和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宫颈癌筛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对依法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用人单位的表扬与激励。(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四、规范宫颈癌治疗,加大医疗救治保障力度
(一)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
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宫颈癌诊疗指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等配套措施,提高宫颈癌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发挥中医药在宫颈癌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做好宫颈癌医疗救助。
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就医负担。民政、工会、妇联密切配合,协同加强对符合条件患者的救助。(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妇联分别负责)
五、完善宫颈癌综合防治体系,提高防治能力
(一)加强宫颈癌防治能力建设。
加强质量控制,落实省级“两癌”免费筛查质控方案,成立由相关技术和管理专业组成的质控团队,做好全链条质控和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宫颈癌防治专业人员能力建设,健全宫颈癌防治专家团队和师资力量,发挥各级妇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依托宫颈癌防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承担当地宫颈癌防治技术指导职责,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宫颈癌防治。加强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通过重点专科、城乡对口支援等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及基层宫颈癌防治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推动宫颈癌防治信息化管理。
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宫颈癌流行状况、HPV 疫苗接种、筛查服务等情况进行常规监测,推动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和服务闭环管理,完善基层宫颈癌筛查个案登记制度,开展在线随访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有条件的市逐步推动妇女 HPV 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电子病例、慢病监测、肿瘤登记、死因监测、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做好相关数据安全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
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利用“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技术平台开展远程会诊、线上健康管理和技能培训等,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落实本实施方案作为健康中国和健康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市、县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财政、医保、药监、工会、妇联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每年联合召开 1 次协调推进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政府部门、媒体及其它社会团体的合作,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宫颈癌消除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地要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落实好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民生实事。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宫颈癌防治,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宫颈癌防治事业。
(三)开展效果评估。
各地要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宫颈癌防治机构的质控评估,省卫生健康委定期对各地行动计划目标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确定一批加速消除宫颈癌试点地区,起到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